尊敬的市民朋友:
当前,省会郑州正在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全面进步,“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也是我国目前全面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树立省会良好形象,构建和谐郑州,促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艰巨,需要全体市民群众共同努力。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是要孝敬父母,疼爱子女,关爱伴侣,促进家庭和睦。二是要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争当优秀职工。三是要认真贯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努力践行“八荣八耻”,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市民。
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美化居住环境,是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心愿。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努力提升自身文明素质,以实际行动为省会郑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