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今后,我市将在农村全面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昨日,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从2007年开始,各县(市)、区每年应当扶持建立3个以上推散网点,到2010年,全市的81个乡、镇全部建立农村推散网点。
据悉,从今年开始,各水泥企业在完成年度推散计划的同时,建立的农村推散网点被市建委组织的考核小组验收合格的,将给予2万~4万元的专项资金设备补贴,并可返还企业上缴的70%~9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到2010年,全市要全部实现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目标,并逐步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对被列入省级推散工作示范县(市)的,将给予10万~2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被列入省级农村散装水泥示范网点的,每个示范点给予3万~6万元的专项资金设备配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