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陈艳芳,中共党员,现任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副局长,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新闻人物、全国公安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十大女杰等。
“我做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会为群众做一辈子的好事、实事。”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后,35岁的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副局长陈艳芳说起自己对群众的一片真情,依然是这样朴实而铿锵的话语。
将安全送给辖区群众
1998年3月,陈艳芳被调到北下街派出所做责任区民警时,她负责治安状况最复杂的管城西街。当时的管城西街,入室盗窃、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辖区群众苦不堪言。陈艳芳一头扎进辖区,访民意、摸民情。半个月里,天天“泡”在辖区。群众的心声“泡”出来了,解决的办法也就有了:她发动群众,对临街居民楼院安装了铁栅栏、建起了门卫房,实行了“封闭式管理”,辖区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刑事案件发案率几乎为零。
2001年11月,陈艳芳被调到二里岗派出所任指导员。工作中,她推出了“法制宣传栏”、“警情播报栏”、“小喇叭”工程等新举措,团结群众共同搞防范,拉近了警民距离,促进了邻里和睦。
在陈艳芳的带动下,辖区里的老人自发组织了“夕阳红”义务巡逻队。2004年1月,当陈艳芳将用自己获得“二级英模”和“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奖金购买的面粉,和“夕阳红”义务巡逻队员聘书交到这些老人手中时,二里岗派出所辖区沸腾了。“为社区平安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在咚咚的腰鼓声中,辖区群众的誓言坚定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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