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顿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自8月初开始,中原区地税局在该辖区开展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治理。
该局共印制通告5000份,宣传手册8万份,并以报纸、电视、培训班等形式进行税法宣传,重点检查以下应税收入:中原区辖区内村民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组以出租房屋和土地等各种形式取得的应税收入;村民或居民自建、自有房屋用于出租或租用集体房地产用于出租、转租取得的应税收入;村民承租土地后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自建或合伙建造仓库、厂房及其他设施用于出租等生产经营所取得的应税收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写字楼内房屋出租取得的应税收入;集中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取得的应税收入;单位和个人在城中村、社区内开设的工厂、作坊、门店、经营摊位及各类非学历技能培训等取得的尚未纳入税收管理的应税收入。 任聚奎 任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