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梁刚)管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判后刑释救助基金”昨日启动,这是我省首个专门针对被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刑满释放后失去家庭,生活困难少年的爱心救助基金。
近年来,少年法庭制度化建设日臻完善,未成年犯适用非监禁刑以及短期刑的比例大幅度上升,有的未成年犯因家庭困难或父母不在人世,刑释后无法回归家庭监护,迫于生计而再度犯罪的态势十分严峻。据管城区法院提供的数据,在他们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单亲家庭或无父无母的占80%以上。另有一部分是外地未成年人,在郑州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没有基本的生存条件,这些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几率明显高于其他未成年人。
管城区法院少年法庭曾经审判过一个叫小慎的17岁少年,刑满释放后,小慎连一件御寒的衣服都没有,为防止他迫于生计再去偷窃,办案法官自己出钱给他买来棉衣,并给他送上了返家的火车。据不完全统计,少年庭的法官每年以这种形式为未成年的被告人捐款金额在3000元左右。
管城区法院负责人介绍,“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由社会捐赠设立,日前,辖区一家企业为法院捐赠5000元作为启动资金。希望救助基金能够形成持续的良性循环,帮助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顺利重返家乡,回归家庭亲情,同时,基金还对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救助。
团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袁林方说,这是一项人性化的制度,值得倡导,他呼吁全社会都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问题,建立一套长效的救助机制,帮助解决他们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他表示,“基金”背后的关怀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