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建立科技人员学术诚信档案,要求科技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
草案规定:科技基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与项目的科技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作为对科技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称和审批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等的依据。
草案同时规定: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弘扬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能力;不得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