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2版:综合要闻
3  4  
PDF 版
职称申报作假三年不得晋级
“创绿”进入倒计时
市区10蒸吨以下锅炉禁烧煤
10点网上与局长聊物价
高新区补贴偏远地区教师
油漆抽查九成合格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打印】  

职称申报作假三年不得晋级
中高级评审昨起全面启动
中原网  日期: 2007-08-28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红 通讯员 林卡)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事局获悉,全市2007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全面启动,今年凡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按照部署,从昨日起,市人事局开始接受、审查各部门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教授级高工、工程、矿山工程、广电工程、环保工程、文博、群文、律师、公证、翻译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建设工程、高校、农业科研、播音(含中级)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中小学可延长到10月25日,其余各系列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此外,从9月20日到10月20日,市人事局接收、审查、批转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中小学可延长到10月31日。

  卫生、农业、审计、会计、统计、经济、计划生育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其中,卫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5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14日;农业系列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日,考试时间10月14日;经济系列报名时间为:8月20日~9月10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计划生育专业考试9月5日~15日报名,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为了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郑州市人事局要求,未经公开展示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对没有执行推荐办法的单位暂停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对查实弄虚作假的人员,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