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命运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环境和性格。环境规定了一个人的遭遇的可能范围,性格则规定了他对遭遇的反应方式。由于反应方式不同,相同的遭遇就有了不同的意义,因而也就成了本质上不同的遭遇。我在此意义上理解赫拉克利特的这一名言:“性格即命运。”
但是,这并不说明人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因为人不能决定自己的性格。
性格无所谓好坏,好坏仅在于人对自己的性格的使用,在使用中便有了人的自由。
命运当然是有好坏的。不过,除了明显的灾祸是厄运之外,人们对于命运的评价实在也没有一致的标准,正如对于幸福没有一致的标准一样。
2
究竟是性格决定命运,还是命运造就性格?这个问题可能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一样,是争不清的,因为在性格和命运之间显然存在着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如果性格是指个人不能支配的内在禀赋,命运是指个人不能支配的外在遭遇,那么,它们都又同样具有一种被决定的性质。一种可供选择的思路是引进它们之外的第三个因素,即个人对于自己所不能支配的东西——不管它是命运还是性格——的态度,也许个人的自由、价值和尊严就寓于这态度之中。不过,在另一些人看来,这一思路也许难免自欺或逃避之嫌。
3
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可改变的只是我们对命运的态度。
4
就命运是一种神秘的外在力量而言,人不能支配命运,只能支配自己对命运的态度。一个人愈是能够支配自己对于命运的态度,命运对于他的支配力量就愈小。
5
狂妄的人自称命运的主人,谦卑的人甘为命运的奴隶。除此之外还有-种人,他照看命运,但不强求,接受命运,但不卑怯。走运时,他会抑揄自己的好运。倒运时,他又会调侃自己的厄运。他不低估命运的力量,也不高估命运的价值。他只是做命运的朋友罢了。
6
昔日的同学走出校门,各奔东西,若干年后重逢,便会发现彼此在做着很不同的事,在名利场上的沉浮也相差悬殊。可是,只要仔细一想,你会进一步发现,各人所走的道路大抵有线索可寻,符合各自的人格类型和性格逻辑,说得上各得其所。
上帝借种种偶然性之手分配人们的命运,除开特殊的天灾人祸之外,它的分配基本上是公平的。
7
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还是做人,懂得自爱自尊,使自己有一颗坦荡又充实的灵魂,足以承受得住命运的打击,也配得上命运的赐予。倘能这样,也就算得上做命运的主人了。
8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她是一个对我们从一而终的女子。我们不妨尽自己的力量引导她,充实她,但是,不管她终于成个什么样子,我们好歹得爱她。
9
我们不妨站到上帝的位置上看自己的尘世遭遇,但是,我们永远是凡人而不是上帝。所以,每一个人的尘世遭遇对于他自己仍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10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重感情就难免会软弱,求完美就难免有遗憾。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平静。
11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如是说。
既然祸福如此无常,不可预测,我们就应该与这外在的命运保持一个距离,做到某种程度的不动心,走运时不得意忘形,背运时也不丧魂落魄。也就是说,在宏观上持一种被动、超脱、顺其自然的态度。
既然祸福如此微妙,互相包含,在每一具体场合,我们又非无可作为。我们至少可以做到,在幸运时警惕和防备那潜伏在幸福背后的灾祸,在遭灾时等待和争取那依傍在灾祸身上的转机。也就是说,在微观上持一种主动、认真、事在人为的态度。
12
在设计一个完美的人生方案时,人们不妨海阔天空地遐想。可是,倘若你是一个智者,你就会知道,最美妙的好运也不该排除苦难,最耀眼的绚烂也要归于平淡。原来,完美是以不完美为材料的,圆满是必须包含缺憾的。最后你发现,上帝为每个人设计的方案无须更改,重要的是能够体悟其中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