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庆 通讯员 赵锡正 张林巍)只因前女友的父亲多次催促归还欠款,情急之下竟伙同他人将前女友及其弟弟绑架,向前女友家人要求免欠款,并索要钱财。8月29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连某有期徒刑各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现年21岁的张某在与受害人李某的女儿蒙蒙(化名)恋爱期间,以做生意为名先后从李家借走人民币6万余元。后与蒙蒙分手时,张某仍有2万余元的欠款未归还李家。此后,李某多次要求张某还钱,这让张某恼羞成怒。于是,他找到本村同龄朋友连某,以3万元作为好处费,要求其帮助自己绑架李某的儿女。
2006年12月1日,二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李家,恰好李某夫妇没在家,二人遂将蒙蒙及其弟弟分别捆绑起来,并用透明胶带将二人的嘴巴粘住,然后打电话要挟李某,要求其免去欠款并拿出3万元钱。李某夫妇一边与张某谈判拖延时间,一边寻找机会报警。公安人员闻讯迅速赶到,将二人一举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连某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宣判后,张某当庭痛哭失声,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