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 通讯员 孙洪敏)原登封市建设投资总公司财务部主任杨某挪用百万公款购买彩票,日前,被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杨某今年40岁,2006年5月被任命为该公司财务部主任。当年6月至9月,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该公司库存现金,用于购买彩票。 10月5日,杨某再次从公司保险柜中取走现金50万元,随后又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提取该公司现金80万元,购买彩票,案发后,杨某外逃。2006年10月14日,杨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30万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案发后仍有114万元未被追回。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