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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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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你的拥有
《书窗梦笔》
旧日郑州的河南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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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你的拥有
宋宗祧
中原网  日期: 2007-09-02  来源: 郑州日报  
  金庸先生概括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为“四苦”,此外还有“三苦”,一为“冤家会”,二为“爱别离”,三是“求不得”。金庸先生为什么把“生”也看作一苦呢?因为,在先生看来,一个人只要认真地生活,就会遇到许多麻烦和苦恼。要说,这个理还真是个理,可是,他的那个归纳似乎不太准确。在我看来,金庸先生这句话犯了一个小小的低级“逻辑错误”。如果我不是钻牛角尖的话,既然是人生“七苦”,那“七苦”必须在“生”之中。如果把“生”也作为一苦,那逻辑上就说不通。因为生是“纲”,苦是“目”;生是“秧”,苦是“瓜”,纲与目,秧与瓜岂能混同?再说,“生”也不尽是痛苦,谁的生活中没有过欢乐的时光呢?所以“生”是不能混在“老病死”里充数的。也许有人会说,照你的说法,那“死”也不应列入“七苦”之中了?非也。此处的“死”,应理解为生死之交的那段短暂的过程,因为是从物质存在的一个状态进入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状态,多少总有点痛苦吧。但不管怎么说,金庸先生对人生的感悟是很深刻的。在人短如白驹过隙的一生中,真的是有很多的苦恼。

  纵观人生“七苦”,有的是生命过程中固有的东西,谁都不能幸免,如“老、病、死”等,采取“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就行了;至于其它几种,追根寻源都与人的欲望有关。这就要给欲望安个“平衡器”,不让它太放纵,成了脱缰的野马,大致如“蹦起来摘桃子”那样,努一点力,能够到手的,就发放“许可证”,如果差得多,干脆就毙了它。再一点,就是珍惜拥有,决不能干“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就像爱吃鱼的鲁相公孙仪一样,为了能够永远吃到鱼,决不接受别人的行贿之鱼。曾看过莫红的一篇文章,叫《不要随便牵手,更不要随便放手》。我的理解,“不要随便牵手”就是不要随便放飞欲望;而“不要随便放手”就是珍惜拥有。

  对于拥有的东西,“当时只道是寻常”,我们常常随便放手。因为拥有,我们“解除了思想武装”,漫不经心,直至麻木,不知道尊重它们,甚至野蛮地处置它们。尽管它们拥有非同寻常的价值,我们也在所不惜,终至“弃之如敝履”。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当初在得到它们之后,渐渐地,我们的心已不再有昔日的温度。就像金庸所说的为“求不得”和“爱别离”所苦那样,我们只是对得不到和已失去的东西耿耿于怀,至于对手中正在拥有的东西,非要折腾到重新失去的时候才会扼腕叹息,才会倏然升腾起炽烈的挽留乃至再次拥有的强烈欲望。然而为时已晚,就像泼出去的水,咋也收不回来了。特别当我们面对随后接踵而来的似曾相识的、千娇百媚的“新事物”时,我们惊讶地发现,我们的心小得已经接纳不了它们了。旧有的离去在我们的心中挖了一个巨大的疮洞,没有任何的东西可以填补、可以疗伤。我们出现了无法遏止的排异反应,念念不忘前者,似乎它们的一切,包括曾经不顺眼的缺点,都化成了美好。我们冷酷地、无情地百般挑剔后来者,遗憾地发出“曾经沧海难为水”和“千帆过尽皆不是”的感慨。但是,这一切还有什么用呢!回忆的泪水遮住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一叶障目,拒绝“新事物”。窗外阳光再灿烂,莺声燕语再动听,也打动不了我们。我们完全沉浸在消失的过去中,在虚无缥缈的幻境中孤独跋涉,拒绝陪伴,拒绝解脱,痛苦不能自拔,而且形成恶性循环,愈是痛苦,记忆便愈加清晰。记忆愈加清晰,便愈是痛苦,甚至决心赴死,了却残生。在寂寞与痛苦的回忆像幽灵一样撕咬着我们的每一根神经的时候,我们终于明白,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回首时一切都已化为泡影。

  珍惜拥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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