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通讯员 郝迎喜)“零就业家庭”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必须应发尽发。昨日,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首次明确规范省会零就业家庭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范围、申领程序及申领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优惠证,市民可随时举报投诉。
扶持政策
据统计,2005年以来,郑州市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2000多户,截至目前,今年我市新登记260多户零就业家庭。为进一步帮扶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今年起,省会凡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都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并凭证享受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申领条件
通知规定,“零就业家庭”是指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符合以上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均可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申领程序
申领程序为:居民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社区调查核实、并在社区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通过申领资格初审后,社区将为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申领审批表,加盖社区印章并填写调查核实情况和意见后,提交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逐级审批后发放优惠证。
零就业家庭成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示表、未就业证明等。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调查核实、公示、出具未就业证明等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投诉电话
为确保零就业家庭再就业优惠证应发尽发,市、区两级劳动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金水区63861073,中原区67718006,二七区68744050,管城区66243358,惠济区63639083,市再就业办事大厅6717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