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成燕 实习生 赵阳)重点排污企业要在11月底前安装污染监控“电子眼”。今后,环保监察工作人员通过分析无线传输的数据,即可对企业的排污情况一目了然。昨日,市政府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按照要求,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应于今年11月底前在规范排污口的基础上,全部安装主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实现联网,开始正常运行。重点监控排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根据相关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措施,作为环保设施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据悉,市政府对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的单位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环保部门对未完成安装任务或故意不正常运营在线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备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排污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