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正着手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以对付一些地方和企业阳奉阴违的行为。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4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针对一些排污企业“一查就关,一走就开”的现象,环保总局正在逐步完善环境执法程序,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理顺和完善后督察体制,提高环境执法效果,从根本上改变对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而不处罚、处罚而不执行、执行而不到位的局面。
田为勇解释说,“后督察制度”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二是完善对重点违法案件的驻厂督察员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整改报告制度,将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切实纳入监管视线,保证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完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工商、银行、证券管理、供电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的联系,扩大行政处罚的威力;四是建立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及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落实情况督查督办的制度,切实保障行政处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据《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