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干了30年的老警察给社区市民上课。有一个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当发现自己的孩子突然失踪时,如何通过警察求救?
老警察说:“当孩子突然失踪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并不是报警。也不是向警察求救。”
市民哗然。
老警察说:“你们要做的是,马上再找四个认识你孩子的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车站,假如是人贩子,他们可能会通过车站将孩子带出去。留一个人在家里,接听电话。”
市民质疑,难道警察没有责任去截住人贩子吗?
老警察说;“有,但必须要在报警24小时之后。这是规则,适用于每个人。”
老警察说了一个故事。
我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时候,处理过一起小孩失踪案,一位5岁的小孩在公园里被人带走,5分钟后,小孩的母亲发现孩子失踪了,马上报了警,警察建议她赶快通知家人,告诉她应该到车站、码头等地设法截留,孩子的母亲照此做了,通知了亲人,但她的亲人赶到后,却认为警察失责,纷纷闯进派出所,派出所当时只有6位民警,而且不知道孩子的相貌,在纷争中,自救的良好时机被耽误了。
在孩子走失时,最佳的搜救人选并不是警察,而是孩子的亲人。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自助者天助,但许多人并不知道。
摘自《涉世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