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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的360件城建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教育系统涉案25件,总比例不大,却成为案件同比增幅最大的一个“板块”,比去年同期增长145%。教育界何以成为城建商业贿赂“板块”?
贿赂,从教材设备到工程
今年前8个月,浙江省教育系统有25件25人涉嫌卷入城建商业贿赂案件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获悉,近几年,教育系统属职务犯罪高发地带,从前几年查处的案件看,以收受教材、设备采购回扣、通过私设单位“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居多。而今年,随着高检院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教育系统涉嫌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渐露头角”。
统计显示,在今年浙江省已经立案侦查的70件79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城建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案件占三成多,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往年。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倪集华表示,“这几年教育大发展,很大一块是投入到基建工程中,有工程项目的地方很有可能存在商业贿赂。”
倪集华分析说,跟其他系统相比,教育系统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学校自有工程建设方面,如在校舍建设、维修、出租等过程中收受工程承包商等人贿赂,但因工程量大,贿赂犯罪数额不比其他领域少。
浙江师范大学原副校长宋明钧(副厅级)在1999年至2007年担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期间,涉嫌利用分管基建的职权便利,在该校教师经济适用房、学生活动中心、计算机楼、图书馆等投资规模上亿元的工程项目中,收受有关项目负责人贿赂70多万元,其中2004年9月在图书馆工程招标之前,一次性收受宁波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柳某贿赂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
揭秘校园包工黑幕
从发案情形来看,教育系统已不再是往日的“清水衙门”。“25件涉案总额为257万多元,其中大案占七成。”倪集华说。
记者从浙江省检察院了解到,在校园内的建筑工程贿赂案中,行贿人的进攻重点明确,一般是手握基建工程大权的校长和基建、后勤部门负责人。“一些校长喜欢插手学校基建等后勤事务,表面上说起来是领导重视,实际上其中是否有利益关系?大家心知肚明。”浙江省教育厅一位干部说。
记者注意到,在25名涉案人员中,有大学副校长1人、中小学(技校)校长7人、大学基建处长4人、中小学(技校)后勤部门负责人5人。
新学期正式开学了,杭州市第十中学的师生意外得知,校长张国强、副校长钱建源因涉嫌在城建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受到检察机关查处。记者了解到,此案中,杭州某商务咨询公司韩某、杭州某建筑公司包工头胡某和杭州某菜馆老板夏某为了在杭州第十中学的校舍出租、基建维修中分得“一杯羹”,竞相向副校长钱建源行贿10多万元,让原本潜心于教育的校长张国强直接管后勤,结果几年下来涉嫌收了前述3名行贿人贿赂共计12万多元。
宁波大学基建处前后两任基建处长王为民、管轩达先后在该校文科楼、研究生教学楼、食堂改造等工程上,成为众多建筑包工头的“重点公关对象”,其中王为民受贿20万元,一审被判刑8年。
校园贿赂“潜规则”
记者注意到,在校园建筑工程受贿案件中,有关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普遍5年以上,一些长达10年以上。“作案时间长,犯罪隐蔽,是教育系统城建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一大特点”,倪集华说。
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担任普陀厦林职业中学校长、普陀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校长12年间,涉嫌在学校基建项目发包等过程中,收受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等人贿赂共计11万元以及大彩电、音响、沙发等物,直到今年4月被检察机关在查处其他案件时发现。
倪集华表示,教育系统的犯罪嫌疑人虽说学历较高,却是法盲,对收取商业贿赂的“潜规则”“默认”,加上学校相对封闭独立,内部举报线索不多,外部介入存在一定困难,所以有些犯罪得不到及时查处。
此外,教育系统一些工程项目往往不实行招投标,即使招投标也不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一些预防职务犯罪的好做法不能推广运用,如近年来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广泛推行的行贿“黑名单”查询制度在教育系统遭到冷遇,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教育系统的城建领域商业犯罪的高发。
据《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