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银川9月10日专电(记者 曹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人员因公临时出访管理规定》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访派出团组,人员最多不超过10人。
《规定》要求,以自治区名义组织和参与的对外招商、旅游推介、重大项目谈判、境外培训、友好交流等综合性活动,人数较多的要专门报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派出团组,原则上一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访问一个国家或地区时间不超过6天,访问两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0天,访问3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2天。不得擅自变更路线、绕道出访、增加目的地和在外停留时间。
《规定》要求实施临时出访计划时,要根据任务选择派出人员和境外接待机构,杜绝一般性考察、轮流出访、照顾性出访和搭车出访,并严禁公费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