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吕诺)实施批签发、向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原料血浆实行检疫期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11日说,中国采取这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血液制品、疫苗安全监管。
批签发,是指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性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
中国将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列为高风险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将血液制品、疫苗作为高风险产品的重点。到2007年3月31日,全国25个辖区内有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向66家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派驻了84名监督员。
颜江瑛说,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制度,是保证血液制品安全的有效措施之一。自2008年7月1日起,中国将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实施检疫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