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来到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进行调研。 本报记者 陈 靖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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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日报记者 平萍 本报记者 武建玲)9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来到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环保工作,确保年底在全省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目标不动摇,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市领导王文超、张大卫、赵建才、杨丽萍、穆为民等陪同调研。
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位于金水河和熊儿河交叉东口南侧,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该工程服务区域主要在郑州市东北部,服务面积约92.3平方公里,其中生活污水占90%。工程已于9月10日部分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该项目全部建成运营后,郑州市区日污水处理能力可以达到80万吨,污水处理率可以达到85%以上,完全可以满足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要求,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也将有效改善。
在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徐光春认真察看了污水处理的流程,详细了解污水处理的有关工艺、技术和指标,当听说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是国内第一个采用强化除磷脱氮的UCT工艺,可以大大优化出水指标,从而更好地净化环境时,徐光春十分高兴。他指出,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我们要认真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着力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呼吸到清新空气,努力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青山碧水。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省发改委主任林景顺、郑州市市长赵建才、省建设厅厅长查敏、省环保局局长王国平、省监察厅厅长王流章,分别介绍了我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徐光春作了重要讲话。
徐光春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对河南工作提出的“三项要求”,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从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居质量出发,提出到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今年省委、省政府又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作为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大实事之一。总体来说,今年我省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力度大、效果好,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徐光春说,环境问题至关重要,不仅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影响着民生的改善,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更是党和国家全局性工作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确定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的一系列战略决策表明,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境保护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有效地解决节能减排问题,解决生态建设问题,解决环保问题,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发展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环保问题解决不好,坚持科学发展就很难做到,着力改善民生也实现不了,构建和谐社会也将成为空谈。
徐光春指出,综合分析现阶段出现的环保问题,主要是由三个不适应造成的。首先是思想不适应。一些同志不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如何看待发展、如何推进发展、如何实现发展等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有偏差。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上重发展轻环保,长期以来一些党委、政府非常看重生产总值,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治理环境,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衡量、全面推进、全面实现科学发展,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具体发展问题上重增长轻节能,很长时期以来我们没有认识到节能减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没有把节能减排作为硬性的约束性指标来要求,没有作为衡量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重要的根本性标志来对待;在环境治理上重督查轻投入,对环境治理问题仅仅停留在督查和处罚上,对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建设不力。其次是法制不适应。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对存在问题的治理既要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更要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但目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制建设很不健全,立法工作跟不上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在某些方面仍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二是法则不科学,如由于排污费远远低于防污治污设施的投入,有的企业宁愿缴排污费也不愿建防污治污设施;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