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张胜利 樊满江)中原区政法委以“惠民”主题统揽工作全局,政法工作硕果满枝头:区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全国模范法院”;检察院获“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公安分局在步入全国50个正规化建设示范局的同时也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司法局先后多次被上级单位评为先进集体。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中原区政法系统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10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励达10余项。
打造中原政法品牌
中原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也是我市主要工业区,政治、经济地位可见一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2006年1月,李华云就任中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他提出了“打造中原政法品牌”的工作思路。
如何打造中原政法品牌?中原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司法救济基金,专门解决积案特困当事人执行难问题;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在郑州市监狱率先设立了特困罪犯帮扶基金,推行了检察长接待进大墙制度,解决服刑人员申诉难问题;中原公安分局建立的“社区单元一家亲”活动,使杂居院居民亲如一家人,案发率大大降低;中原区司法局在每个社区和每个村庄都设立了一名律师,大大增强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实践“亲民政法”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区各政法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向农村延伸”、“打击盗抢自行车”、“巡回宣讲、送法于民”等专项行动。
区法院专门选拔40余名有文化、懂政策和法律的居民做社区调解工作,使问题解决在社区。区各个镇、街道都建有“平安中心”,把民事调解、司法、综治、信访捆绑在一起,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全区城乡成立了“夕阳红”、“低保人员”、“共产党员”等义务巡逻队339支2280人,在基层创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
都市村庄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个难题。去年6月,区政法委对辖区内的一些都市村庄进行“手术”,“居民自治”的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各类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了78%。
为了实践“亲民政法”的主题,中原区政法委先后出台了“政法干警与市民换位思考”、“整肃政法队伍、确保公平正义”、“创建平安中原、让百姓安居乐业”等一系列的爱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区法院对伤残军人和文化程度偏低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口头立案和上门立案,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对外地当事人实行电话传真和邮件立案。
区检察院逐步探索建立快速办案机制,简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各个诉讼流程的办案时限。2006年以来,该院公诉部门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平均时间为5天,比过去整整缩短了3天。
区司法局率先成立全省首家“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截至2007年8月,共为农民工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78件,讨回欠薪117.8万元;组织了全区26名律师、46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村庄,为群众提供直接的法律服务。
群众的安全感达到97%
2006年至今,中原区政法委先后组织中原公安分局开展了“两严一创”、命案攻坚、“四严一创”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先后成功侦破发生在16年前的“1990·8·3”杀死一家三口的特大案件、“5·17”杀人碎尸案等一大批现行命案。今年3月以来,全区共打掉33个盗窃自行车团伙,依法抓获盗窃自行车违法人员164人,收缴自行车766辆。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今,中原区未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省综治先进区、省级文明城区等。调查显示,目前,中原区群众的安全感达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