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郑州警察的出现先是从巡警开始的。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
郑州最早出现巡警是因铁路的兴建而设置的。史料载有:郑州为铁路交会点,地位显要,码头颇旺,车站客商云集,人类不齐,盗窃伙出,时有所闻……为此,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经提请陈知州奏报核准,10月15日,郑州开办警务所。设警长一人,招巡士60人。主要维持车站附近和繁华街衢的社会治安,上街巡视追捕盗贼,干涉打架斗殴等。谭中理为第一任郑州警务长。这是郑州警务工作的开始。
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郑州警务所改为巡警局,楚德升任巡警局长。中华民国成立后,郑州设巡警教练所,后改称警务所。由知州叶济和警长任鸿钧,巡官李志齐商同,开始在车站派巡警守望,兼收妓捐,清理马路,管理车马(黄包车和马拉车)。并在火车站、马路大街(现大同路)德化街、十字街心(现二七广场)等五处交通要道口开始设置交通岗楼,以利维持治安和游动岗哨警备瞭望。
1922年7月,郑州成立郑县警察局。首任局长惠洞庭。后改称郑州商埠警察厅,首任厅长孙瑛。对城市人群聚集的场所和贸易市场加强巡逻,特在市区划定南、北两个菜市,集中商贩、菜贩和进城农民进市卖蔬菜、肉食、蛋品、水产品等,并增派警力巡查维持。
1928年,冯玉祥二次主豫时,改郑州商埠警察厅为国民政府公安局,辖3个分局,警员800多人。此间,整理社会治安,戒烟戒酒,禁嫖禁赌,取缔娼妓,剪发放足,办理户口,以杜绝盗源维持治安等,都由警厅来管。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郑州的警察机构波动很大,几易其名;郑州市公安局改叫郑县公安局,全局653人。市区的市政建设也划归县公安局管理。1937年,郑县公安局改叫郑州警察局。1944年,郑州沦陷时,郑州警察局随县政府迁往密县,改为警察第一大队。抗战胜利后,郑州警察局恢复,设在汉川街2号。开始整理户口,填发“国民身份证”。1948年9月,郑州旧警察局解体。
1948年10月22日,郑州解放。10月28日,郑州市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首先成立了公安局,使郑州市公安真正回到人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