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3年内,河南“老工伤”也将能够陆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全省启动“老工伤”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计划三年内将其逐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据介绍,老工伤人员指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前因工发生的伤残人员,由于历史原因,这部分“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难以得到妥善保障。将他们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不但能为企业减轻负担,更为这些“老工伤”解决了实际困难。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已达到445.3万人,其中仅1~7月,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25615.5万元,基金支出14100.8万元,累计基金结存达到8.37亿元,这给逐步解决“老工伤”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目前,我省已经启动了“老工伤”基本情况调查。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我省计划三年内妥善解决“老工伤”工伤待遇问题。其中,今年年底前,工伤基金基础较好的郑州、洛阳、安阳、新乡四市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范围;2008年,全省再选择10个地区解决“老工伤”问题;2009年,全省实现“老工伤”全部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