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获悉,全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日前调整,省会零就业家庭成员申报“再就业优惠证”不设人数限制,只要符合条件,人人都可申领,并凭证享受多重就业扶持优惠。
据介绍,9月起,我市再次调整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其中,针对城镇特殊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我市首度放宽“再就业优惠证”申领条件,不设数量限制,只要其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都可以同时申请,即:零就业家庭成员一人申领,可凭证享受相应就业扶持;两位成员申领,可享受双份就业优惠政策;多位家庭成员申领,享受多重就业扶持。
按照规定,零就业家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持证家庭成员每人最高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凡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持证人员就业的,管理机构除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外,并且自明年起还将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工伤保险费和人员管理服务费用由财政列支。此外,零就业家庭持证成员灵活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