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房子、股票,不少年轻人结婚前就拥有了不菲的私人财产,“婚前财产公证”也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但记者昨日在市司法局公证处了解到,2005年至今,只有13对情侣到该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据了解,婚前财产公证,这种在国外比较普遍的做法,国内很多人不能接受,不少人既想更好地保护个人财产,又害怕因为公证伤害了对方的感情。有些人认为:坚信婚姻会持久,公证就不会影响感情,将来因某种原因分手了,也可以减少财产纠纷。而另一些人却认为:结婚双方首先应该是彼此信任的,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需要通过公证来相互戒备,那又何必结婚?
一项调查表明,中年人同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比20岁至34岁的青年人要高。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只是起到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看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