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四严一创’开始后,我们这里会忙得不可开交,可没想到,这几个月却闲了起来。”到市公安局法制室采访,一进门,案件复议应诉科的民警就高兴地向记者讲了起来。
严格执法是整个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为了谨防在严打、严防过程中有些单位和个别民警为了要成绩,“萝卜快了不洗泥”,办错案、办劣质案,甚至办冤案、办假案,坑害群众,市公安局在反复调查研究基础上,在“严厉打击、严密防范”这两项公安主体工作后面设置了“两道防线”:严格执法及严格管理。
如何防护好这条生命线,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护民警“自身安全”、纯洁队伍,以确保严打、严防取得实效?如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确保严打、严防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以“法制”规范执法
公正、文明执法是执法规范建设的首要任务,这要求民警必须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政治本色。
“要真正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必须让广大民警懂得为谁执法、为谁办案,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活动伊始,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保卫向全体民警提出了严格要求。
于是,市公安局党委首先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宗旨意识、法制理念、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教育,以解决民警思想领域的问题。
“用制度规范行为”。结合内部实际,市公安局依法制定、出台了系列规范执法的保障措施。
在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杜宗玉将十几种相关“红头文件”摆在了记者面前,其中:
——严禁和杜绝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即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办案,将工勤人员从执法岗位上分离出来;严禁各单位雇佣黑“治安员”、辅警、协警和“治安员”参与执法办案,否则,在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一票否决”;(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