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燕 实习生 刘贞)“十一”黄金周将至,昨日,省市旅游局发布出游警示,提醒游客几大注意事项。
一是慎重选择旅行社。选择有当地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不可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陷入低价陷阱。报名参团时,应使用规范旅游合同范本与旅行社签订合同,要求组团社详细说明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及交通工具、住宿安排、景点游览内容、用餐标准和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
出境旅游应认真听取行前说明会,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此外,应明确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方法,记下旅游质监和投诉电话。
旅途中如遇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旅游质监及相关部门投诉。省旅游质监所电话:0371—6550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