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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啃老”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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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啃老”何时休
本报记者 张冯焱
中原网  日期: 2007-09-27  来源: 郑州日报  
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33岁的男青年赵某结婚后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由父母为他们提供一日三餐和日常生活开支,后由于生活琐事与父母产生矛盾,被父母告上法庭。日前,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可以拒绝为已成年的儿子和儿媳提供帮助。这是我市法院系统首次对“啃老”说不。

  

  

  走近身边“啃老族”

  

  家住南阳路的郑林(化名),今年34岁,至今还带着妻子儿子与父母合住。他的生活十分单调,每天睡到中午起床,等父母做好饭吃饱后,就到院子里和退休老人一起打牌、下棋,吃过晚饭就在家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直到半夜才睡觉。郑林的母亲为此伤透了脑筋,她一脸忧愁地对记者说,儿子自幼娇生惯养,不好好学习,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前几年,跟着一位亲戚跑推销,可挣的没有花的多,父母隔三差五给他补贴一些生活费,结婚后,父母出资帮他们小两口开起一个服装店,但两人经营不善,生意赔了,干脆回家休息。郑林的母亲说,现在,儿子一家3口都依靠他们老两口生活,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幸亏老伴有一技之长,退休后被外地一家企业返聘为技师,这才有了一份收入补贴家用。因为长期资助大儿子郑林,引起二儿子和儿媳的不满,家庭矛盾不断。这位母亲最后告诉记者,最大的希望就是孩子们都能够生活得好一些,做父母的再苦再累也心甘。

  以养老的心态在家里白吃白喝,身上没有钱了就伸手向父母要。当然,这只是“啃老族”的一种类型。

  高不成低不就也是形成“啃老族”的另一因素。25岁的小赵大学毕业两年了,所学专业是被人羡慕的外贸管理,可他至今还在依靠父母每月打到他账户上的600元钱生活。小赵的家在周口,在郑州上完大学后,他就开始在市区找工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期间曾有两次到郊县工作的机会,小赵明确表示,非省会城市不考虑。直到现在,小赵还在出租屋和人才市场之间徘徊。

  小红32岁,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几年前,她和丈夫用贷款的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为还贷款,经济上有些压力,她和父母一商量,干脆一家3口到父母家蹭饭吃,一个月下来,能省下一笔数百元的生活费,母亲帮助照顾她的女儿,还省下了请保姆的费用。小红认为,父母现在60多岁,身体还可以,反正将来父母干不动了还要靠儿女们来赡养,所有没什么过意不去的。

  

  就业和购房压力催生“啃老”现象

  

  据了解,在郑州,现在大学毕业生的薪酬约是800元。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称,学历迷信的年代已经过去,工作能力、经验以及社会竞争力才是他们选才的标准。对应聘者要求有工作经验的企业和单位占了用人单位总数的66%;明确表示“没有工作经验不予考虑”的占21%。

  应届毕业生在就业问题上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市人才市场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应届毕业生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不强,而不少毕业生把目光投向待遇好、环境好的单位,希望“一步到位”,造成基层偏远单位缺人才,省会剩人才的局面。

  刚从大学毕业的小张在一家商场找到了财务主管的工作,月薪700元,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房租200元,生活费400元,剩下的100元只能精打细算地用来零花,一旦有急用只好向父母要一点。

  看看身边的同龄人不断有人买房,在一事业单位工作的小伟也按捺不住。他看中了一套90平方米的两房,需要45万元。“虽然工作了几年,但花费多,没存下多少钱,首付要向父母要,再跟亲戚借点,然后跟女朋友按揭一套。”

  难道拿父母的养老钱不心疼?“有什么办法呢,女朋友家催着让结婚,没有房子怎么结婚,等以后赚了钱再还吧,现在先借着用用。”小伟表示。

  “法律规定,子女年满18周岁,父母就完成了抚养义务,你觉得自己目前依靠父母生活合适吗?”已经结婚的29岁女青年小李说,“我和父母关系好,父母愿意资助我,我又不是强行啃老,怎么不合适呢?”

  一位购房者说,只要孩子不是败家子,估计但凡有能力帮孩子一把的父母决不会袖手旁观,况且房价居高,早一天把养老钱拿出来,孩子就能早一天受益。

  据了解,目前,“啃老”现象在城市里非常普遍,不管是“啃”的一方还是“被啃”的一方,都心安理得,没有人认为这是被法律所不许可的。“啃老族”的构成主要有两类人群:一类对就业过于挑剔,总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断断续续“啃”父母;二类是以自己经济紧张为由,向父母要吃要喝,能揩油就揩一点,更甚的是怕苦怕累索性躺在家中“啃”父母。

  

  如何对待“啃老族”

  

  省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周全德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我市法院首次对“啃老”现象说不,是社会进步的表示,它至少传递出一种信息:“啃老”是违法的。

  周全德说,我们国家自古有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父母对孩子宠爱有加,甚至包办到底,看似正常,实际上是传统文化中的消极成分。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注重孩子的独立性、自我奋斗、家庭责任观的培养,也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造就了孩子“在父母面前永远是孩子”的性格依附心理,使得孩子从精神上无法“断奶”、经济上难以独立。

  即使家庭困难,也会先满足孩子的要求。

  周全德解析了导致“啃老现象”的三种原因。首先,有相当一部分父母主动凑上去让孩子“啃”,这些父母对孩子无限的爱导致他们产生“反性依赖”倾向,如果孩子不依赖他们,他们就觉得失落,因此不帮儿女操办婚礼、不帮儿女带孩子就浑身不舒服。

  其次,孩子从小到大习惯性“啃”父母。自己结婚生子后也没有改变这种依赖父母、依靠“大后方”的习气。

  最后,部分子女确实缺乏照顾家庭和孩子的能力,独立自主的能力相应比较弱。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比较能干的年轻人往往曾在外地独立摔打过几年,就是因为在没有父母保护的情况下受到了磨练。

  周全德认为,“啃老族”的出现是时代变迁的一个现象,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一现象,不要一味批判。从有利的角度看,老人帮助子女筹备结婚、带孩子、操持家务等,可以节省子女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能更投入自己的事业;从不利的角度看,如果长期纵容这种现象,容易导致子女长期依赖父母,只知道索取,不懂得付出。

  如何避免“啃老”呢?周全德说,作为父母,从小就应该教育孩子独立自强,孩子成年后,父母应一方面果断“断奶”,一方面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孩子在就业、结婚生子等方面力所能及地照顾;同时,老年人也应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注重自己的业余爱好和身心健康。作为子女,不应该把就业、购房等方面的压力转嫁给父母。古人云:三十而立,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才是当代年轻人应有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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