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王培胜)以50万元为界限,投资超过50万就要拿出科学可行的研究报告,50万元以下要做科学项目申请书。每项投资工程概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总投资的10%。昨日,记者从金水区获悉,为了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该区出台政策全程监控政府单位每一项工程投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府参与社会投资的项目逐年增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多集中于民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投资额度逐年上升。在投资过程中,暴露出不少漏洞。例如,建设单位不按程序办事,不遵守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或是找领导打招呼揽工程等,结果是加大了政府投资,工程造价难以控制。此次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措施,将从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进行全程监控。
克服人为因素的干预,每一项投资立项都要有科学的项目申请书,超过50万元的要有投资可行性的科学报告。每项投资都要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禁止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执行工程投标和独特的跟踪审计制度,对投资单位进行科学管理。同时,由区发展改革、财政、评审、审计等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政府投资工作监督小组,定时召开工程进度例会,通报投资项目中的进展情况,“会诊”工程建设工程各种“病症”,避免资金流失。另外,项目单位在取得立项的批复后,必须到投资评审部门办理评审手续,通不过评审,不能开工建设。
投资项目必须实施招标、投标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及拆迁单位的确定等都要进行招标,确保每一个环节都透明。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制,需要花钱的环节都要依法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