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粮食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后四个月价格总水平。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7日表示,近几个月国内价格总水平涨幅加快。5、6、7、8四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分别为3.4%、4.4%、5.6%和6.5%。食品价格是导致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稳定食品价格,对于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切实做好保障食品供应的工作,主要目的是抑制价格总水平上涨,稳定后四个月的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
针对食品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国家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8月份以来各地按今年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标准增加了城镇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分别将低保标准提高了20元、30元和30元,其他省份都发放了不低于15元的临时补助。中央财政给地方下拨了59亿元的补助资金。
为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粮、油、肉价格上涨情况增加对大中专院校的食堂补贴。近日,发改委又下发通知,要求对大中专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优惠价格政策,预计每年可减轻学校水电气支出35亿元。
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方面,发改委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妥善处置。(2)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3)严格控制政府调价的节奏和力度,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