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博 实习生 张小彬)年底前,省辖各市要对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住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按照要求,2008年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省辖市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十一五”期末,全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过去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十一五”期间,每年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商品住房竣工面积的10%。经济适用住房户型以小套型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