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人总是给人贤淑、对丈夫颇为顺从的感觉。而今,在日本不少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女人们开始兴起“婚前契约”。她们的意见是:“就怕所‘结’非人,所以事前订好契约,免得到时后悔来不及!”
在东京,一对在杂志社上班的日本夫妻就规定,周末时把两人一个星期的收据都拿出来核对,然后记到各人的户头里,目的是要掌握彼此的财务状况。两人还规定:家务活要平等分摊,每个星期妻子想听提琴演奏,丈夫想看足球赛,时间都要一样长,并且要陪对方去。
家事的分摊就更加精细了,一对日本夫妻凡事都采取“两分法”。譬如说:“究竟是做早餐?还是照顾小孩?”“要清扫地板?还是要洗衣服?”这种家庭就不会出现丈夫跷着二郎腿看报纸,忙碌的妻子既要抱孩子,又要洗衣煮饭的情形了。两人商议好后,写在一张契约本上,还郑重其事地画押为证,并注明:“该契约1年有效,1年到期后协商修正续约。”
最近,日本市面上还出现一些专门教人如何写“婚姻契约”的书,让人看了不禁莞尔!例如,有关夫妻间要办“那档子事”,建议你最好事前有个“契约”,规定不可临时起意,然后草草了事。要“办事”最好选择在假日前,免得上班时猛打瞌睡;也有的契约规定:“谁把床头灯打开,就暗示今晚谁有要求。”
还有的契约是这样写的:男方体重不能超过女方20公斤以上;女方体重不能和男方一样,更不能超过男方;男女双方绝不能对彼此家人口出恶言,两人的家人必须每年至少访问一次;每天早上6点半上班时,女方必须和男方亲吻才能出门;晚上有宴会,一定要以短信联络;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有外遇时,外遇的一方要完全负担房贷费用……
这种契约看似斤斤计较,但实际上,订下契约的夫妻的离婚率远远低于社会平均数。
摘自《深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