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敬铭)从本月开始,我省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将增加10元的临时补贴,发放期为3个月。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化解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带来的影响,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再次下拨4060万元用于补助我省低保家庭。从10月份起,我省137.6万城市低保对象在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再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通知》要求,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结合各市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将资金拨付到位。争取补助资金在10月15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