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实习生 赵阳) 农村经纪人经营范围不再受限制。12日,市政府下发《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意见》,决定放宽准入门槛,凡农民申请专业从事经纪活动的,工商部门将免收注册登记费、管理费和证照工本费等费用。
按照意见,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外,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允许农村经纪人既从事农产品的购销,又从事经纪活动。
对守法经营、信誉好、经营收益佳的各类农村经纪人、经纪企业,工商部门实行年检免审制度,只提供年检报告书即可通过年检、验照。本市农村经纪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可按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有关政策享受优惠。
下一步,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扶持经费,用于支持农村地区急需的各类特色经纪人培育发展,扶持农村经纪人的技术创新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