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娟 通讯员 李童)“药店回收过期药品,药监局管理,这种做法请老百姓放心。”近日,上街区的一家药店贴出告示,回收过期药品,引起过往市民的注意。
据介绍,回收过期药品的活动是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一家医药连锁店联手开展的,对提供药品者,药店给予购买新药享受九折的价格优惠。
对于市民担心的“药店收药会不会当成新药卖”的问题,药监人员解释说,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药店必须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要求和条件方可回收。药店回收过期药品时,还须登记造册,详细记载过期失效药品的名称、数量、时间及提供人姓名、联系电话、收存人姓名等,经过双方签名,便于药监部门核查。回收药箱的外观就像捐款箱,四周密封,只留一个小口。每月底,经核对药店的回收台账,药监部门开箱收回过期失效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