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胡荃代表市政府与15个县(市)、区和7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8月23日启动后,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分别组织力量,积极投入专项整治,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一些县(市)、区行动迟缓,工作不够扎实。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头等大事,加强领导,重心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下移,确保国务院和省里提出的8个整治任务、20个量化指标按时完成。
市政府提出,要在年底专项整治结束时,达到“10个100%”目标。分别是:农业部门要确保市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质监部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工商部门确保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卫生部门要确保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商务部门要确保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收缴的违法经营销售的不合格食品100%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