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文霞)昨日,郑东新区在全省率先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这意味着今后到东区办理相关申报事项将更加方便快捷。副市长王庆海参加了启用仪式。
以往相关审批完成后要回单位加盖公章,延长了审批时限。采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后,由于该章在审批中心与本机关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审批事项完成后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就认定为办理完结。行政审批专用章仅适用于本行政机关在中心现场审批,而且审批完成时间是否符合承诺时限要求,要以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加盖时间为准,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首席代表直接在中心使用。
据介绍,第一批将启用16个行政审批专用章,涉及12个窗口单位,其中市文化局、环保局、地震局、统筹办、新区招商局、社会事业局、市政局、市国税局新区分局、市地税局新区分局等10个窗口新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13个,新区土地规划局、建设局指定以前的审批专用章3个放在中心使用,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也将陆续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