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昨日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对我市城市居民家庭的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260元同比增长13.9%其中市区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0605元同比增长14.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7%和8.9%。
分析认为前三季度全市各类就业者收入普遍较上年同期有明显的增加工薪收入仍占居民家庭收入的主导地位。其中市区居民人均工薪收入为684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8%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4.5%。
前三季度城市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为人均3594元其中养老或离退休金人均3282元分别增长9.8%和13.5%。居民的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得到提高人均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达到701元占总收入的6.6%同比增加了0.7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全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97元同比增长15.7%高于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其中,市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84元同比增长14.2%消费和收入都以较快速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