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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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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诊个人负担下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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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诊个人负担下调5%
省直参保人员专项医保待遇调整
中原网  日期: 2007-10-24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省直医保参保人员省外就医及慢性病诊疗将享受到更多实惠。昨日,记者从省医保管理中心获悉,省直参保人员省外转诊治疗个人负担比例下调5%,并新增5类门诊慢性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据介绍,目前我省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25万人。按照规定,今后,凡省直参保人员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其个人负担比例由原规定的提高10%降低为5%。原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不变。

  针对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调整,在原确定的纳入省直统筹基金支付的1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帕金森氏病、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力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5个病种。增加病种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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