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市场应“双管其下”
本报记者 王 震
“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政府和市场都要有作为。”河南省财经学院副教授叶建新告诉记者。近日,记者就如何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采访了省会几家银行的理财师和相关专家。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但什么是财产性收入,它蕴藏着什么含义呢?
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这涉及到各种投资,比如实业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涵盖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
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创新金融管理体系为老百姓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财产性收入”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到许多家庭,工资不再是取得收入的唯一途径,家庭收入也越来越多元化。建行文化路支行理财师张增民说:“由于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人们对财产性收入的追求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政府应营造良好的居民投资环境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投资渠道的拓宽,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在这几年增速非常快。人们从这几年股市、楼市的增值效应中充分领略到了“财产性收入”的魅力。
“尽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趋势为大家所看好,但要想实现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不断增长,还需政府制定一些相关的法规来规范金融市场及其它投资市场。”郑州大学金融系王教授说。
以资本市场为例,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交易品种的多元化以及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产品或市场就显得滞后,这就需要不断的去健全和完善它。同时,也要为居民财富增长提供一些多元化的途径,如新投资品种的设计等。
河南财经学院副教授叶建新表示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通过经济的增长,来带动群众收入的增长,通过收入的增长,来累积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样,更多的群众才能够拥有更多的财产、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目前,大家将大量资金投入到股市、基金市场的前提是收入增加,而前几年很少有人拿钱去炒股和购买基金的。”叶教授告诉记者。
其次,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如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样,人民群众才能够更多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成果,才能为更多的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和财产性收入提供经济基础。
学会理财,增加“财产性收入”
工行陇海西路分行个人理财师陆剑桥认为,如今大部分收入相对偏低的市民,仍习惯将省吃俭用积累的钱存入银行,然而目前银行3.87%的定期利率与6%的CPI指数相差悬殊,实际负利率使利息收入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收入”。
其实目前理财产品不仅品种多,准入门槛也并不高,收益却可能出人意料。如王某每月购买200元股票型基金定投,假设年收益率10%(接近于我国近几年GDP增长率),20年后他可收回本金4.8万元和资产收入10.38万元。只要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选择适当的理财工具,一定可获得不非的“财产性收入”。因此,居民应该在政府倡导和鼓励理财的背景下,提高自身的理财观念很重要。
交行花园路支行理财师张志告诉记者,市场应不断加强对理财知识的普及和宣传,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懂得理财和投资,学会让已有的财产增殖,创造财富;其次,拓宽个人投资的渠道,现在,我国个人投资渠道主要是银行和股票,前者利率过低、后者风险太大,两个极端,老百姓选择余地小。因此,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必须拓宽投资渠道,方便投资选择。
总之,尽管财产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位置较小,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增长,可以预见的是,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将是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