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6日强调,各地要及时落实有关规定,保证并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
经适房用地有“硬杠杠”
这位负责人说,一是要求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时,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需求单独作出说明。在下达年度计划时,应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是要求各地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
三是对依法报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的住宅用地,必须单独列出,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申报住宅用地的70%。
四是对没有完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的,第四季度不得供应其他商品住宅用地。
付清全款才能领土地证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开发商只缴了部分出让金就分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再用该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滚动开发,容易造成拖欠土地出让金,引发金融风险,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近日,国土资源部颁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要求受让人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开发时间不得超过3年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是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
二是要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
三是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形成住房有效供应。
四是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