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发布新规,任何导师每学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3名,该校将逐步弱化将研究生招生数量作为导师是否完成工作量的考核标准。对于招生数量较多的导师,学校也不再发放超额工作酬金。据悉,2007年以来,不少高校都出台了类似的博士生“限产”新规,比如,浙江大学把这一数目规定为“不超过2人”;清华大学则规定一名博导带在读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10人,5年平均下来也不超过3人。
高校扩招以来,中国的博士生队伍迅速壮大,短短几年,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德国。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个博导平均要带5.77名博士生,远远高于美国每名导师2至3个学生的比例。按著名学者丁东的话说“现在,中国博士生的整体学术水平,不但不如80年代前期的硕士生,能不能超过那时的本科生,也很难说”。很显然,博士生扩招的背后,隐藏了不少诱人的利益,对于学校来说,博士生的规模可以提升学校评级与档次,对于老师来说,则可以多拿工资奖金,甚至把学生当成私人课题组的廉价劳力。
国家培养博士生的目标是使之成为高层次专门研究人才,在讲究数量的同时,绝不能牺牲质量,如何进一步提高博士生质量,除了限制招生数量之外,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比如完善博士生的“淘汰机制”、打破导师的终身制等。
相贞汀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