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近期将出台,《规定》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条件要符合要求,交付前,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查验后再依据合同的规定办理交付手续。这一规定将打破以往“不交钱不给钥匙”的常规。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11月1日上午表示,即将出台的“先查验房屋”的交付若干规定,不但会解决收房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同时也对于维护有关各方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郑伟革介绍,针对收房时经常出现的一些矛盾,北京市建委正在制定《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并准备近期出台。“规定”中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条件要符合要求,交付前,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查验后要填写查验表和维修表,然后依据合同的规定办理交付手续。
另据郑伟革介绍,为了保证房子的质量,在业主进户查验前,北京市已经全面执行“住宅分户验收”政策,也就是一户一验。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在交房前要经过建委有关部门和业主的双重验收。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