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 卫敏丽)记者2日从民政部获悉,因存在多种违法行为,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日前被民政部处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该会登记证书和印章也被依法收缴。
据介绍,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存在下列违法行为:对分支机构疏于管理,以营利为目的将所属全部5个分支机构和2个内设机构分别交由不同企业承办运营,企业的负责人同时担任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该会每年向每个企业收取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管理费用;未按照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参与组织中国房地产年会等评比表彰活动,将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单位会员吸收对象。
该会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