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副秘书长吴晓君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草案)的说明》,并对规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区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市城区中小学校特别是小学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中小学校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为实现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一个符合我市实际的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非常必要。市政府提请审议的规划草案,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符合郑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为了保证规划得到认真实施,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市人民政府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人、任何部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规划。
二、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按照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分步实施;要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检查监督,查处违规行为。
三、全市人民、驻郑单位、新闻媒体和房地产企业,都要了解规划,宣传规划,支持配合,共同监督,保证规划得到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