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辉)昨日,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我省将对国债项目建设和项目督导实行双责任制管理。年底完不成任务,项目法人和督导责任人都将被追责。
据了解,当前全省2007年国债资金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部分项目单位迟迟不能开工建设。根据全省督导工作统一安排,年底前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市(县)、项目单位,将按照国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调整所在地区2008年同类建设项目数量和补助标准,并追究项目法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负责该地区督导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在2007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