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的一天,本报“党报热线”接到群众反映,在淮河路荷花市场后长期存在一个收购、转销废旧物品的市场,十几家废品收购商在此聚集,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群众的生活。
我迅速赶往现场,拍下照片,带着周围居民的期盼回报社写稿。当时也并没有考虑编辑会如何编发此稿。记得已经是夜晚10点左右,突然接到总编室电话,询问这篇稿件的具体情况,一版责编要求我对稿件进行认真修改,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第二天,《郑州日报》第一版“党报热线”栏目,以较大的篇幅和文配图的形式,刊登了我采写的这篇报道。
见报当天,有关职能部门就这个问题给报社发来了情况解释,在此基础上,我连续走访相关单位得知,这个地方长期以来地权与行政执法管辖权分离,涉及相关三四个单位,造成了谁都该管,但谁都不愿管的局面。
随后一版又以“追踪报道”配发言论形式,在“党报热线”栏目刊发关于此事的后续报道,引起市领导的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将当天的报道批转给负责此项工作的市职能部门领导,要求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市职能部门领导同志当天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协商,一举彻底取缔了这个处于闹市区的垃圾堆放场地,并明确了这一地块的行政执法归属权。
治理的结果,令周边居民群众非常满意。一篇关注社会民生的新闻报道,给所有与此相关联的单位带来了积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