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抽烟积习,去美国后受了不少“洋罪”。在飞机上十几个小时不能抽烟,倒也罢了,“一次性”的嘛,忍了也就忍了。最要命的是在旧金山的日日夜夜都不能自由吸烟,那可真叫受罪。
儿子为我和老伴租了一间房,离他家只有5分钟路程。那是一栋专供出租的3层楼房,房客来自好多国家,像个小联合国。这下好了,我想抽烟,就跑过去吞云吐雾,充分享受自由。但一个星期后,忽然发现不对了,卫生间、盥洗室、过道上,一下子贴出好几张火辣辣的“禁烟”标志,这分明是对着我来的!
于是,只能熄火。以后,抽烟就像做贼了,一抽烟就得悄悄儿到外面晾着。旧金山的天气好,但秋天常常刮风,昼夜温差大,容易感冒。可我要抽烟啊,抽烟就得在风里挺着,在冷空气里抖着,有时有风有雨,还得在风雨里瑟缩着。每当深夜10时左右,旧金山某条街道的房檐下,就一定会出现一个踯躅来回的老汉,孤独地吸着中国烟——那就是我。因为我有睡前抽支烟的坏习惯。
这还不算什么,更麻烦的是处理烟蒂。我天天注意马路,路面上很少看到烟蒂;尤其是我们所住的这个区,马路几乎比地板还干净。那么,烟蒂往哪儿扔呢?只有扔在路边的垃圾箱里。
这个住宅区没有公共垃圾筒,只有各家自用的垃圾箱,一种蓝色的,一种黑色的,每天早晨有环卫车来拉走。我扔烟蒂,就先东张西望一阵子,生怕被主人家发现,然后把火灭了,像做贼一样偷偷塞进去,接着赶紧走开。时间长了,我才知道这些垃圾箱还有讲究;蓝色的专装废弃物,比如大纸盒、旧电器什么的,黑色的才装无用的垃圾。这么说来,我以前往蓝色的家伙里扔烟屁股还是犯了规,人家拿到一台旧电器,说不定就同时收到了敝人的烟屁股!
住的时间长了,才发现这里也有不少“烟囱同志”,不过像我一样比较隐蔽而已。住在我儿子同一幢楼里就有,还不止一位,好几次在楼下“同时作案”,相视一笑,十分友好。甚至,还有过路的“同志”向我讨烟抽,已经遇上4次了。我大受鼓舞。原来并不是我一个人在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