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冯焱)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人民陪审员第二次选任工作即将启动。
2005年5月1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我市各基层法院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和提请任命后,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15人。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人民陪审员和法官拥有同等审判权。两年多来,全市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共参与审判活动7900余次,参与审理案件9800余件。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需要,人民陪审员力量不足的法院可以报请当地人大同意,开展第二次选任工作。与第一次选任不同的是,人民陪审员的来源将更具有广泛性,农村、社区人员要占一定比例,农民陪审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对于现有的人民陪审员,法院系统将进行一次认真的考核,没有条件参加陪审或长期不参加陪审的人民陪审员,法院可提出更换调整意见,提请人大免除其陪审职务,不断更新人民陪审员的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