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丽霞 裴其娟 通讯员 张霞)距离我市今冬采暖期还有5天,供热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昨日,记者先后来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区供热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热交换站等部门,一探究竟。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已完成锅炉注水、烘炉、煮炉以及供热管网注水、冲洗、检查等工作。西区供热分公司10月8日起逐步向二次管网注水,从今天起,已具备运行条件。只等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的热源一到,就可实现送暖。
上午10时,记者来到位于文化宫路与汝河路交叉口的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换热站,只见补水泵、循环泵、水箱、换热器正在进行供热管网的冷水循环。据工作人员刘燕介绍,采暖期间,这里24小时有专人值守,负责看站和补水。
今年,我市将继续执行郑州市物价局郑价(2005)25号文的规定收取热费,除分户计量试点外,居民采暖计费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其他采暖均按建筑面积计费。具体如下:如果按面积计费,居民采暖用热0.165元/平方米·日,企事业单位采暖用热0.22元/平方米·日;如果按计量表计费,居民采暖用热110元/吨,企事业单位采暖用热125元/吨。
生活用热水按14元/吨计费,企业生产和其他经营性用热按155元/吨计费,公用管网维修费为0.20元/平方米/年。
如果遇到暖冬,不需供暖,或者因市热力总公司造成供暖温度达不到16摄氏度以上,市民已上交的供暖费如何退还?对此,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参照外地的经验,我市正在积极筹备出台供暖用暖暂行管理办法,将对欠费、退费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