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11月14日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的押钞员朱宏林在一次执行押钞任务时,在苏家屯区一银行营业厅里开枪将刚取完款的储户计程打死,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14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造成广泛轰动的案件。
据检察机关起诉,2007年4月7日17时许,33岁的计程与朋友李某来到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上的建行取完款,准备离开时,正赶上载有朱宏林等人的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一辆运钞车前来执行运钞任务。计程因欲通过警戒区,与运钞车车长赵某发生争执,赵某随即喊了一声:“来人!”站在门外的朱宏林立刻进入营业厅内,朝计程面部开了一枪,计程倒地。救护车很快赶来,经确认计程已经死亡。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朱宏林开枪前后的细节以及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等进行了辩论、质证,公诉人还出示了银行当时的监控录像。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法院将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对此案作出宣判。